7月10日,山西省洪洞县气象局联合县发改局、县水利局、县交通运输局、县能源局、县生态环境局、县应急局、县自然资源局、县农业农村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《洪洞县气象监测设施统筹规划建设和资源共享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。
《办法》明确要求,在洪洞行政区域内,政府有关部门、国有企事业单位等自建的气象探测设施应当纳入国家气象观测网络,由气象部门统一规划和监督协调,更好发挥气象观测效力和建设效益,促进数据安全共享,打开多赢局面。同时,九部门成立部门联络小组,以定期通报、联合协商等形式开展现状普查、建设规划、探测环境保护、科研合作等工作。
《办法》的印发,成功建立起气象设施建设统筹协调和资源共享机制,有效避免重复建设,保障共享信息安全,大幅提升气象监测设施建设的服务效益、社会效益、经济效益,凝聚共筑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的强大合力。
(作者:冯金虎责任编辑:张明禄)
悦来网配资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